　　431　神按人的实质来定人结局
　　1　一个人能在最终活下来是因其达到了神的要求，一个人若不能在最终的安息中存活下来是因其悖逆了神，未能满足神的要求。每个人都有合适的归宿，这归宿都是根据其本身的实质而定的，与别人根本没有一点关系。儿女的恶行不能加在父母的身上，儿女的义父母也不能分享；父母的恶行不能加在儿女的身上，父母的义儿女也不能分享。各人担当各人的罪，各人享受各人的福，谁也不能代替谁，这是公义。每个人的结局都是按其所行出来的实质而定的，而且定得都合适。
　　2　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担当别人的罪，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惩罚，这是绝对的。父母疼爱儿女并不能代表儿女行义，儿女孝顺父母并不能代表父母行义，这就是“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，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”的真意。没有一个人能因其太爱儿女而将作恶的儿女带入安息之中，也没有一个人因行义能将其妻子（或丈夫）带入安息之中，这是行政中的规定，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例外。行义的总归是行义的，作恶的总归是作恶的；行义的总归是能存活下来的，作恶的总归是灭亡的对象。
　　3　圣洁的就是圣洁的，并不是污秽的，污秽的就是污秽的，并没有一点圣洁的成分；毁灭的是所有的恶人，存活的是所有的义人，哪怕作恶的人的儿女是行义的，哪怕义人的父母是作恶的。信的丈夫与不信的妻子本无关系，信的儿女与不信的父母并无关系，是不相合的两类，在未进入安息之中有肉体的亲情，但进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体亲情之说了。尽本分的与不尽本分的本是仇敌，爱神的与恨神的本是敌对的，进入安息之中的与被毁灭的是不可相合的两类受造之物。
　　——《话・卷一　神的显现与作工・神与人将一同进入安息之中》
